■ 本报记者 杜志莹
在相关政策法规仍然缺位,相关行为规范没有严格清晰的公益界限时,NGO的发展,与当年民营企业的发展一样,都在摸着石头过河。
这中间有可能碰触到法律界限却不自知;有可能触碰道德界限,还在自得。也许在摸爬滚打中,有的NGO永远的OUT了,但也有这么一批NGO,他们生命力旺盛,尽管生长的过程“野蛮”,但也在积极地寻找生长的道路。
这些NGO们不怕犯错,哪里摔倒了哪里爬起来;不怕外面流言蜚语的打击,用自己的方式在一点点地谋求进步。我们有理由相信,它们会用自己的方式,长到枝繁叶茂的那一天,慈善的本质在民间,它们终究会发展成为公民社会的中流砥柱。
本期《公益时报》关注了在生长途中狠狠地摔了一跤,又勇敢地爬起来,大胆前行的3家草根NGO.另外还有一家倡导NGO自律的联盟:它在NGO,尤其是草根NGO健康发展的过程中起了一个守候人的作用。
*廖冰兄基金:*
*从家庭作坊式到公司化管理的蜕变*
广东人文学会廖冰兄人文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廖冰兄基金”)在今年6月23日,在自己网站上公布了出纳王某私吞公益善款近80万的事件,该事件早在2010年8月被廖冰兄基金发现,只是为了协助警方调查而一直未公布。
廖冰兄基金一直是“家族式”管理,所有决策只要会长拍板就行。2010年初,廖冰兄基金会长廖陵儿也发现这种管理弊端,后邀请现在的常务副会长陈志实加入廖冰兄基金,从那时开始,陈志实就着手改善基金管理,规范基金运作,看到基金越来越规范,出纳王某觉得瞒不住了,就主动找廖陵儿承认了自己私吞善款事情。
经过整改,截至目前,廖冰兄基金内部架构和管理已经趋于完善,基本从“家庭作坊式”管理步入公司化管理。
此次善款私吞事件,是廖冰兄基金发展中的转折点,“对于未来,我们是信心百倍,我们射手座遇强愈强。”陈志实笑言。
*“老人家差点垮了”*
出纳私吞善款事情从2009年就开始了,只不过被发现是在2010年。
从成立以来,廖冰兄基金一直是家族化管理方式,当时廖陵儿也意识到这种管理对于廖冰兄基金的长远发展是一种制约,因此廖陵儿邀请陈志实加入廖冰兄基金,希望陈志实管理基金日常运作。
陈志实家与廖家是父一辈子一辈两代人交情,彼此理念也很接近,因此陈志实于2010年3月加入廖冰兄基金。
在之前,廖冰兄基金就设有一个会长和副会长,再加一个出纳和几个义工,基金日常工作就靠这么几个人。
加入廖冰兄基金后,陈志实给廖陵儿提了几个意见:一是日常工作机构要常设化和规范化,二是要有稳定人员架构,三要有资金,四是财务每半年做一次审计,将审计报告在网站公布。
在陈志实加入基金后,首先将基金的秘书处常态化,同时为了账目管理清,陈志实要求在接手之前,先做审计,以方便交接。当时是2010年3月份,从这时开始,基金会原出纳王某可能感觉到压力,但是即便如此,她当时也没有停止私吞善款。
“当时,出纳王某找了一家她熟悉的审计师事务所,出了份假报告企图蒙骗我们,后来觉得瞒不住了,才向廖会长坦白了。”陈志实说,基于廖陵儿的信任,之前的审计都是由出纳找这家她熟悉的审计师事务所,“所以我们走法律程序,寻民事途径追讨会计和审计师事务所连带责任。”
之前基金为节省成本,只有出纳是常设的,会计和审计师事务所都是兼职,“她们也是漠不关心,基本上是出纳怎么报账,她们就怎么做账,也是够糊涂的。”陈志实说。
出纳王某从基金刚创立就跟着廖陵儿工作,工资也不高,廖陵儿看到她不离不弃,任劳任怨,给予王某充分的信任。
“这件事情对廖会长打击很大,老人家差点垮了,本来想辞职,我们挽留了。”陈志实说。
*慢慢走上正轨*
虽然廖陵儿很想让廖冰兄基金规范化,可是她自己在这方面并不懂,经验也不足。她让陈志实过来帮忙,就是看中陈志实在公益和慈善方面的经验。
陈志实的父亲是中国扶贫基金会副会长,长期以来,陈志实就经常帮忙在基金会做事,积累了不少经验。
“基金会之前有太多分散的项目,我加入后就砍掉了好几个,现在主要集中在与青少年有关的项目。”陈志实说,他加入之后,保留三个项目,一是“底层中国”项目,该项目主要资助每年一度的大学生社会调研;二是“展翅计划”项目,主要是和少年宫合作帮扶失足青少年,帮他们重新融入社会;三是“人文校园”项目,该项目在大学开设免费的电影放映和人文沙龙,电影以独立制作的电影和纪录片为主。
“这三个项目也符合廖老遗愿,他生前就特别关心青少年的成长,当然这三个项目也受资金和一些政策的限制,不过整体来说,廖冰兄基金正慢慢走上正轨。”陈志实说。
“展翅计划”项目要与少教所合作,司法系统方面并不是太积极,“可能是对我们基金不放心吧,也幸好我们的背景还算清白。”陈志实坦言。
廖冰兄基金是非公募基金会,注册资金200万,挂靠在广东人文学会下面。之所以注册为非公募基金会,是因为当时想注册公募资金不够。廖冰兄基金本来是打算明年募集到一定资金后,转成公募基金会,但现在看来要延后了。
廖冰兄基金来自公众捐赠极少,基本所有资金都靠廖冰兄遗产和作品。基金最大一笔捐赠是在2008年汶川地震期间与网易合作捐赠给汶川的,这笔善款用的是独立账户,专款专用,“钱一到我们就划出去,否则也有被挪用的可能,想想都后怕。”陈志实说。每年基金会日常办公行政费用大概20万不到,基金会所有支出,包括所有项目和人员费用支出,一年大概不到50万,基本零收入。“就是埋头苦干,相对没有系统,也缺乏与公众沟通。”
经过这次善款被私吞事件,基本把廖冰兄基金的底掏空了,“现在在想办法开源呢。”陈志实说,“看着人家有钱的乱花钱,我们心疼死了。”
陈志实说,廖冰兄基金现在筹款有两个方向,一方面向公众宣传所做事情,然后进行募集。二是将廖老作品进行商业开发,与一些文化公司合作,产生的收益由文化公司按比例捐给基金会。“我们会开发T恤、笔记本、书包、帽衫以及陶瓷作品等,预计年底明年初开始有收入吧。”
*第一时间招聘会计和出纳*
对于廖冰兄基金主动晒出善款被私吞事件,陈志实说:“我们说一定要先自己说,不怕家丑,而且我们是在整改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这本身就证明了我们要走正规化的路是对的。”陈志实说,廖冰兄精神的核心就是:要对社会有担当。“我们现在给青少年传递(不是灌输)的也是这个。”
善款被私吞事件对基金会公信力可能还是有一定影响,“毕竟大家会觉得怎么在那么长的一段时间,又是那么大一笔款项被私吞会没有发觉?但我们解释后,基本都释疑了。”记者翻看关于被挪用善款报道的评论,大多数网民认为,主动公开家丑是勇于承担的表现。“当然,接下来,还要看我们的工作表现。”陈志实说。经过整改,基金会基本走上了规范化道路。“以前是人治,现在是法治。”
以前廖冰兄基金的副会长都是挂名的,而且没有秘书处。现在,廖冰兄基金从会长到理事不能再挂名了,而是要对基金会工作开展有实质帮助和影响的,挂名的做名誉顾问。“原来没有秘书处,都是会长来决策和执行项目,原来就是家庭小作坊式经营。”陈志实说。
比如,基金会以前有什么事,会长拍板就定了,随意性很大。而现在如果有事,首先是会长会议讨论(现在是一正两副),重大的还要经理事会(现在是19个理事)讨论以及2/3理事同意,才能批准。批准后,由秘书处执行。“其次,我们要做到财务公开,我们现在是每个月的财务收支情况要公布,同时每半年做一次审计。”陈志实表示。
“我们在第一时间招聘会计和出纳。”陈志实说,当时为了省钱,才让出纳兼职会计,“我跟廖会长说不该省的就不能省。”善款被私吞事件对于基金会的发展是个转折点,现在基金会的架构都比较规范了,还在逐步完善,“毕竟我们先天不足,这次又元气大伤。”
现在,廖冰兄基金按照企业管理制度设立监督制度,主要是人事管理和财务管理。对财务管理实行预算管理,就是按照实施的项目,以及日常的费用支出先做预算,做好以后,给理事会讨论、批准,然后返回秘书处执行。“如有特殊意外的支出,超过1万元以上的,要报会长会议讨论、批准,超过5万元的,要报理事会。目前是这么安排,我们花的钱不多。”陈志实说。
“对于未来,我们是信心百倍,我们射手座遇强愈强。”陈志实笑言。
*NGO发展交流网:*
*引入第三方独立调查机制*
2010年年末,NGO发展交流网(NGOCN)在原出纳离职工作交接过程中,发现存在钱账不清、资金短缺情况。鉴于事态严重,NGOCN执行团队当即向理事会及相关资助方简要汇报,并紧急进行查账工作,后经查实所短款项实属原出纳私自截留公益款。
NGOCN是USDO正式成员机构,NGOCN发生财务问题后,该机构治理层主动邀请相关第三方进行独立调查,第三方包括NGOCN的资助机构乐施会,USDO协调小组特委托北京恩友信息咨询公司(USDO正式成员)以“USDO代表”身份,在征求NGOCN同意之后,前往NGOCN就其履行《USDO自律准则》情况进行了解,协助其完善财务制度,寻求此事的完满解决方案,并为USDO成员机构在此类问题上的践行提出积极建议。
USDO是NGO的自律联盟,USDO自律吧是虚拟网络社区,这些NGO们一起自律为提高公信力,为了吸引更多筹资,为了提升公众对公益慈善的信心。
北京恩友信息咨询公司发起人付京平说:“调查报告里有一部分是关于我们对财务管理和治理方面的整改建议。”
后来,USDO决定,“成员机构出现财务问题,说明它们的财务有待改进,因此USDO暂时将NGOCN调整为预科机构,在做了这个决定正式公布之前,我们的组员和他们的负责人也做了沟通。”冯新说。
USDO规定,申请加入USDO的社会组织,经USDO协调组决议,暂不能成为USDO正式成员的,可得到最多12月的预科期。处在预科期内的社会组织,可以参加USDO会议,但是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NGOCN在预科期间,USDO将对财务监控和机构治理的改进派人员回访,辅导其根据调查小组《调查报告》所给出的建议进行改进。NGOCN可按照《自律吧规则》提出转为正式机构的申请。
此次NGOCN从正式成员机构调整为预科机构,“如果有更恶劣的情况,不排除更严肃的处理。”冯新表示。
从成立以来,除了NGOCN出了财务问题,其他的成员机构还没有出现过问题。“这也不能说明由于加入了USDO所以他们就做的特别好,这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自从USDO成立之后,大家对于自律这种抽象概念有了认识,通过这五项准则给大家一个提醒,这五项准则是若干项准则中最基础的。”冯新说。
冯新说:“从USDO成立之初到现在,我们都在讲,哪一类机构当他们成为成员时候,是不是意味着他们做了某些承诺,我们说到USDO的五个准则,包括财务的规范性、透明度、财务人员配置、财务制度等这个部分,没有特别要求成员对财务的信息要有披露,对这个是没有要求的。”
另外,USDO也不要求成员机构要做承诺。“我们有一个原则,就是宽进严出,那些申请成为成员的民间组织,意味着他们对自律有要求,我们尽可能地让他们进来,可是既然进来了,就意味着对五项准则是有认识的,而且是要保持的,一旦出现问题的时候,那USDO在处理上会相对严格,所以这就是宽进严出。”
USDO并不评估监督,而是希望在出现质疑和争议时,深入讨论,通过实际问题来提升自律能力,出现对自己的质疑和争议时,正面回应与沟通,秉承透明理念,依据“准则”接受协调组问询,有不足则改进。
*USDO:*
*“自己给自己制定规矩”*
9月23日,USDO自律吧协调组例会晚上七点半准时召开,在这次例会上,协调组成员对社会关注的“格桑花会员造假”等热点事件进行讨论。格桑花虽不是USDO成员机构,但USDO照样会给予关注并提出建议。
在这里,自律指在机构使命、内部治理、财务制度、信息公开、项目管理、劳动合同等环节中实现“公开、透明、制衡”.
*67家民间公益机构倡导自律*
截至目前,加入USDO的民间机构共有67家,包括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广东省汉达康福协会、北京市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会等知名机构。其中正式成员机构43家,预科机构24家。加入USDO的大部分是民非和社团。不以营利为目的并从事公益活动的机构都可以加入USDO,包括工商注册和未注册的民间组织。
USDO发言人、广州扬爱特殊孩子家长俱乐部总干事冯新说,“我们没有同意一些民间组织加入USDO成为成员机构或正式成员机构,因为他们和我们制定的五项自律准则不相符。”
USDO规定,申请加入USDO的机构,须提交证明自己满足下列五条基础准则的文件:有明确的使命,并且以服务特定的公共利益为目的;有不少于三人的治理机构,并有会议纪要;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完整的项目记录;并至少对利益相关方公布;对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须遵守《劳动合同法》;对于仅使用志愿者服务的,须提供志愿者服务协议。
由于不符合这五个方面中的其中几项或一项,相当一部分民间机构没有顺利成为USDO的正式成员机构,“这些机构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理事会的治理是不是规范、财务是否透明这两个方面。”冯新表示。
如何评判这个机构是否达到自律,USDO有个规则,正式成员机构达到五项准则,那些只达到三个或者四个标准的将成为预科机构,因为这些机构可能通过改进成为符合五项标准的正式成员机构。
USDO对于会员机构是不是有监督的职能呢?冯新说,USDO是联席机构,议定出的自律准则完全是一种倡导,我们自己按照这些标准去做要求,而没有硬性的监管。“我们是这五项准则的发起人和守候的人,而不是守卫的人。”
上海热爱家园负责人刘永龙说,“USDO作为一个自律吧,大家都是自愿的,五项准则对成员机构是一个指导,USDO没那么强势。”
*“我们只是关注和提醒”*
如果USDO之外的民间组织由于发生了问题而引起了公众关注,USDO也会去关注。比如包括廖冰兄人文基金财务监管的问题,比如格桑花的组织问题,USDO也非常关注这些事件并做讨论,给出建议。
而对于如何将建议传递给这些发生问题的机构,USDO做了非常仔细的推敲,“我们不想以一个行业中想当然的以一个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来自居,我们建议一些标准,我们也恪守这些标准,我们只是关注和提醒,但这种提醒也会很小心。”冯新说。
“这些建议可以提供给格桑花,但我们并不是直接发过去,而是请与格桑花熟悉的协调组成员和他们沟通,如果格桑花愿意,希望他们联系我们,这就将主动权交在了格桑花。”冯新说,对于非会员,USDO是以如此方式与他们沟通。
对于格桑花“会员造假”和财务问题,冯新个人认为,作为监管者和格桑花,两方面都有责任。格桑花在每一个注册过程中并没有严格的督察,因为应该有很严格的50个人的成员的名单,这是监管机构的问题,但监管机构有问题并不意味着格桑花本身就能做一些出格事情,例如“被会员”的问题。
冯新个人认为,由于公益领域的特殊性,目前对于这个领域的行为规范没有清晰的严格的界定,“比如自律,当外在的他律不完善的时候,这中间有相当的裁量部分,有时候做过界了,还不自知,那就成了问题,所以在这个方面,没有他律我们倡导自律,这是双方都有的历练。”冯新说,民间组织本身要有自律的意识,但是在外界的环境上,是不是应该给民间组织扶持?
对于格桑花“会员造假”问题,刘永龙说,自己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只能说格桑花对此做了“技术处理”,格桑花社团登记,由于会员人数不够,而进行了“技术处理”.“这个问题其实是错的制度和法律逼着我们去犯错。”但我们不鼓励公益机构做任何技术处理,要从这个事情本身看到公益机构背后生存环境的恶劣,应该呼吁给公益机构更大的信任和宽松的生存环境。“
刘永龙还介绍,日本公益机构也需要登记,但是日本的公益机构是自己要求让政府给予认证,通过认证获使机构获得更好的公信力和公众的认同,”而我们正好相反,是政府说你必须先要登记。
*开发NGO财务信息披露模板促透明化*
8月23日,为完善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示制度,规范捐赠款物管理和使用,维护捐赠者和受赠者合法权益,民政部起草《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
USDO对该《指引》十分关注,还专门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了一篇名为《评民政部﹤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的文章。
USDO认为,《指引》要求披露的内容包括捐赠机构信息、募捐活动信息、接受捐赠信息、捐赠款物使用信息、机构财务信息等。其中涉及到的信息报表还是那么几张,与公益机构年检的要求差不多。对于必须要公布哪些信息,公布到哪种程度,没有规定。对于公众而言,迫切期待从公开的信息中清楚地了解慈善机构运营状况,而指引没有回应公众这一需求,其社会认可度也是有限的。
针对信息披露上的这一难点,USDO于今年7月正式立项开发一套适用于民间非营利组织进行财务信息披露的模板,希望藉此帮助和促进民间非营利组织在财务信息披露上的细化。“该项目预计在明年6月结束,模版将首先在USDO成员机构和草根机构中试用,通过试用逐渐完善并推广。”付京平说,目前,该项目的前期调研已经结束,模板正在开发过程中尚未成型。
该项目由壹基金资助,委托北京恩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此外,该《指引》将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规模的公益组织笼统的纳入一个披露体系,这也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比如一个成熟的基金会和一个草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他们在信息披露方面会有很大的区别。
“我们正在开发的模板考虑了各个机构管理水平的差异,是可以通用的。”付京平表示,该模板开发出来之后,将免费给草根机构使用,并将提供技术指导,鼓励民间组织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