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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作者:pmo5c7961 | 发布时间: 2014-06-04 | 1442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今年5月下旬,重庆民政开放社会组织登记注册以来,前身为重庆渝州义工服务中心的“重庆渝州公益事业服务中心”今天核名获得通过,这是民间组织开放登记后,重庆草根NGO注册登记迈上的一个新台阶!
  
  据重庆市民政局2014年05月26日发布的《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四类组织直接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就我市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的有关事宜从直接登记范围、直接登记流程、日常管理和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做了详细的通知说明。
  
  关于公益慈善类的直接登记范围,《通知》说明,以从事公益事业或公益服务为目的,为社会公众和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慈善服务的社会组织。主要是指从事扶贫济困、扶老助孤、扶弱助残、赈灾救援等公益慈善服务的社会组织。
  
  关于直接登记流程,《通知》分两步实现,成立登记和核发证书。
  
  (一)成立登记。为方便社会组织申报验资和名称规范管理,申请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可先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登记服务。发起人(举办者)须提交《重庆市社会组织名称预登记申请表》,并附拟成立组织的可行性报告、《章程》草案、发起人(举办者)简介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相关表册请到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jmz.cq.gov.cn/)。登记管理机关应做好名称预登记的审查工作,对符合直接登记类别范围和名称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及时核发名称预登记通知书。社会组织发起人(举办者)凭通知书办理验资等相关手续。
  
  通过名称预登记的社会组织,应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筹备工作,在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会议,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提交成立登记书面材料(相关表册请到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jmz.cq.gov.cn/)。各项材料均由登记管理机关直接审查,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部门)的审查同意文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从其规定)。若申请登记的社会组织业务范围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充分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将意见作为登记审批的重要依据。
  
  (二)核发证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制发准予成立的许可文书和登记证书。许可文书由登记管理机关统一抄送相关业务指导单位(部门)。登记证书业务主管单位一栏标注“直接登记”字样。
  
  社会组织经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与职能相关的业务指导单位(部门)沟通,主动接受业务指导。
  
  今日我机构已收到“重庆市社会组织名称预登记通知书”,目前正积极开展相关筹备工作,期待顺利获得准予成立的许可文书和登记证书。
  
  重庆渝州公益事业服务中心
  
  2014年6月4日
公益动态
  • 第三届“明新成长计划......

    本次培训计划招募33名助残组织/机构或涉及残障项目的工作人员,有意愿长期从事残障工作及志愿服务的人员,每一个报名人员都需要由组织推荐,不接受个人报名。